10月31日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公告
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警支队
拟启用新增54处
电子警察采集设备
2022年11月7日开启
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54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逆向行驶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5.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痛得宝正品专卖路上行驶时,哪儿有卖痛得宝的保健品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痛得宝治头疼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记1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交通警察支队启用的电子警察
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启用时间
2022年11月7日开启,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公安西青分局
2022年10月31日